为改变以药养医,以药养院现状,自7月31日起,黄州区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,执行新的医疗价格。我院认真落实《关于调整黄冈城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》文件的精神,推行基本药物“零差价”销售,基本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超过20%,切实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,让老百姓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。